北京时间10月28日晚上,我收到朋友发来的一则手机短信:“梁先生今天下午走了。”我立即想到,肯定是梁从诫先生去世了。
中国最早的环境民间组织自然之友网站登出消息:“自然之友创会会长梁从诫先生于2010年10月28日下午4时在北京因病去世,享年79岁。”
1994年3月31日,梁从诫与杨东平、梁晓燕和王力雄创立“自然之友”,直至今日,“自然之友”是中国具备良好公信力和影响力的环境 。
梁从诫是名门之后,其祖父梁启超是清末政018日,中国广东省韶关市北江中上游河段发现铊超标现象。25日,包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自然之友、淮河卫士等二十家家本土民间环保组织致公开信给排污者中金岭南下属韶关冶炼厂,要求其立即采取治污行动,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治污进展,并要求该公司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数据。        
         铊及其化合物的毒性很强,大大高于比氧化砷的毒性。铊可在有机体内积蓄数年,主要通过饮水、食物从消化道进入人体被吸收,也由呼吸道吸入含铊粉尘或蒸汽状化合物或经皮肤接触而被吸收,对胃肠道和肾脏有明显效应。我国目前尚无铊的环境标准规定。
治家、思想家,戊戌变法领袖。其父亲梁思成是著名建筑学家,在上世纪曾努力保护北京古城。作为自然之友的创会会长,梁从诫一直被看作中国民间环保的领袖人物。日《中国证券报》报道:18日下午,韶关市北江中上游河段发现铊超标现象。经环保部门认定,此次铊超标是由于中金岭南下属韶关冶炼厂排污所致[1]
作为环保组织,我们对贵公司废水排放造成北江铊超标表示严重关切,因为铊为强烈的神经毒物,对肝、肾有损害作用,可导致急、慢性中毒。通过检索,我们发现贵公司2004年以来存在多条环境违规记录,其中包括有毒重金属镉的超标。[2]
我们认为,贵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必须承担起污染控制的基本责任,停止对生态环境和下游公众的污染损害。我们强烈要求贵公司立即采取治污行动,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治污进展。
同时,依据200851日起开始施行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的规定,凡被列入该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名单的企业,即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开包括“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超总量情况”在内的信息。(相关法律条文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5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三章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依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的企业,应当在环保部门公布名单后30日内,在所在地主要媒体上公布其环境信息,并将向社会公开的环境信息报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
作为环保组织和关心环境问题的公民,我们特此提示贵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在20101121日前,向社会公开贵公司的排放数据,包括贵公司排放中涉及的镉、铊、铅等有毒有害重金属的排放量,以及超标、超总量情况。
参考相关规定和企业排污申报的实际情况,我们制作了一份企业排放数据公示表,供贵公司参考。(略)
对贵公司的环境信息公开情况,我们会继续关注。